四川自贡市大安区青龙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比选公告
自贡市大安区青龙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自贡市大安区青龙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大发改【2022】1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自贡市源泉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2处,总处理能力200吨/日;新建截污主管网26公里;新建生态沟渠5公里、人工湿地0.5平方公里;新建生态护岸5公里、生态隔离带1平方公里;建设垃圾收运系统及垃圾清运工程1项,日处理能力20吨/日
2.4 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10月
2.5 项目总投资: 7416.45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7416.45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 环保工程(含污水垃圾处理)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