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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9-22 数据编号: 294492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浙江宁波象山县建设路(西谷路至东谷路)沿线综合整治工程(监理)的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2GC051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建设路(西谷路至东谷路)沿线综合整治工程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2203-330225-04-01-919771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 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 ,招标人为 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象山县建设路(西谷路至东谷路)沿线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2.2工程地址:位于宁波市象山县。
2.3建设规模:建设路(西谷路~东谷路)及3条支路(上进路、金声路、体育场路)道路改造长度1.697km;市政管线改造提升(雨水、污水、给水、暗渠清理工程)及强弱电管线落地;沿街主要建筑改造提升、巷道及菜场路建筑立面微更新立面面积约62000㎡;景观提升改造面积约18883㎡。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控、环境保护等监理工作。
2.5服务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
2.6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保修期满止。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4本次招标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5拟派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派项目总监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三)其他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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