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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9-22 数据编号: 294561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和田河流域洛浦县城镇水源地治理工程(一期)(施工三标段)公告

和田河流域洛浦县城镇水源地治理工程(一期)(施工三标段)  ( 65320022083000045001)  
一、招标条件 和田河流域洛浦县城镇水源地治理工程(一期)(招标项目编号:65320022083000045001)已经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洛浦县布亚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2.项目规模: 新建污水管网74014m,其中d100管道16500m,d300管道40621m,d400管道长1595m,d500管道长8806m,De90压力管道40m,De110压力管道长20m,De315压力管道长6432m;污水检查井2045座,阀门井9座,钢筋砼化粪池3座(其中7#、4B#、10#各1座)和钢筋砼污水提升泵池3座(净尺寸分别为L*B*H=3*4*4.5m、L*B*H=3*2.5*3.7m、L*B*H=3*5*4.5m),穿越灌渠594处,道路拆除及恢复250139平方米。
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标段(包)编号:65320022083000045001003标段(包)名称: 和田河流域洛浦县城镇水源地治理工程(一期)(施工三标段)招标范围: 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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