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武夷新区体育中心海绵项目提升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服务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夷新区体育中心海绵项目提升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武夷新区体育中心海绵项目提升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武夷新区体育中心海绵项目提升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服务
2.2 建设地点:南平市武夷新区体育中心
2.3 项目规模:武夷新区体育馆海绵项目提升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共计4套系统设备,设计前期采用截污、弃流、过滤的预处理方法,中间采用PP模块蓄水池,后期采用智慧深井物化机的处理工艺方式,后为灌溉等中水用水点供水,系统中采用智慧雨水控制软件进行集中控制,通过4G无线传输方式。项目投资约736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武夷新区体育中心海绵项目提升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服务内容包括高效SAF装置、方形检查井、智慧深井物化机、雨水模块、提升泵、排污泵等,共计4套系统设备,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设备清单、设计图纸(另册提供)及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升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的采购、运输、装卸、现场设备安装、绘制该系统竣工图、完成整体系统调试及配合验收、保修、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2.5 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柒佰叁拾陆万陆仟伍佰贰拾壹元(¥:7366521.00元);
2.6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 交货地点:南平市武夷新区体育中心项目现场;
2.8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在签订合同后的1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和交付。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及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图纸、技术规格及要求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与服务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若是代理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雨水模块及智慧深井物化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函;
(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近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银行资信证明或担保函的开具时间须为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复印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5)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