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区肖溪河狮鼓滩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安区肖溪河狮鼓滩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由广安市广安区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区水函〔2022〕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中省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广安区水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区水函〔2022〕6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单位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广安区花桥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通过修建堤防、河道清淤疏浚等方式综合治理河长5km。其中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范围内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9-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50万元的河道治理或堤防工程施工业绩 。(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对投标人不作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确需设置类似项目业绩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具体个数限定在5年以内已经完成2个或在3年以内已经完成1个)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