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庄浪河(永登县城段)综合治理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庄浪河(永登县城段)综合治理提升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河(永登县城段)综合治理提升项目,已由永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发【202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登县兴永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永登县兴永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庄浪河(永登县城段)综合治理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河(永登县城段)综合治理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招标编号:xbtz-zlhstbc-2022-099
3、建设地点:北起邢家湾西侧林地,南至满城渔庄北端,东西侧主要以道路为界。
4、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两段,北段位于邢家湾村大沙沟与庄浪河交汇处,南段北起五渠村,南至满城渔庄北端,面积约为94.482万㎡,长度涉及5.96km。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建设总投资:35187.31万元
7、服务周期: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8、服务范围: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符合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包括为编制方案而进行的所有调研、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分析研究、专家咨询和评审,协助业主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包含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9月至今,以合同记载时间为准)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拟派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有效证书;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 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5、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