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什库大街28号院综合整治项目(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西什库大街28号院综合整治项目(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西什库大街28号院综合整治项目(监理) 已由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以 国管房地〔2021〕13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国务院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中央) ,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28号院
2.2 本工程建设规模 综合整治总建筑面积38280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4912.36 (万元)
2.3 本工程计划工期 378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建筑节能综合改造,给排水、电气、暖通等系统改造,室外环境整治等图纸及清单内(除燃气部分外全部内容)的工程监理服务。
2.5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 3 年具有已竣工的 40000 平方米或概算(估算)投资额 4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服务。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