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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9-23 数据编号: 2946851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广东惠州博罗县公庄镇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完善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罗县公庄镇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完善建设工程已由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博府发改投审〔202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博罗县公庄镇人民政府,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镇按5:5的比例承担,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博罗县公庄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博罗县公庄镇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完善建设工程(监理)
2.2
招标人:博罗县公庄镇人民政府
2.3项目地点:博罗县公庄镇
2.4项目规模:建设污水管总长度约91.94km,同时完善其配套附属设施。DN400-DN500污水主干管,总长度约为4.15km;住户污水收集干管,管径DN200-DN300,总长度约为31.49km;污水入户管,管径DN160,总长度为56.3km。
2.5工程造价: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为9423.8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估算为7881.45万元,监理费用估算为178.62万元。
2.6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保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7工期要求: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期暂定为54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
2.8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
2.9资金来源: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按县镇5:5的比例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3.2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须包括:
3.2.1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3.2.2总监代表1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4投标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3.5其他要求:无。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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