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舒城县万佛湖镇九井片污水管网工程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52300100321100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万佛湖镇九井片污水管网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舒城县万佛湖镇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舒城县万佛湖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舒城县万佛湖镇龙河村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本项目位于舒城县万佛湖镇,沿线设计污水管网总长度约1.38km;共分为2段。第一段:“污1~污12”段管道,该段管道起于全心路与S317交口“污1”号检查井,终于已设计的万佛湖镇污水主管网污水井“污-89”号检查井。第二段:“W9-1~W34(污9)”段管道,该段管道起于九井村西侧,终于村子东侧“污9号”检查井。其中“污8-污9”段管道长55.0m采用顶管施工,其余管线全部采用开槽施工。管道土方开挖、回填,路面破除、恢复、检查井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文件,项目控制价为4509897.04元(暂列金400000元)。
九、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十、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截止开标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无尚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性投标处罚,且在舒城县无在披露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通报。
(3)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独立投标。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所占份额不得少于40%。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B证,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 号)规定;
(2)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获得中标资格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
(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