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建成区雨污分排工程项目(一期)监理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建成区雨污分排工程项目(一期)
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000G2209230010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建成区雨污分排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州发改审[2022]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债券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肇州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龙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肇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肇州县城区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DN600-DN2000雨水管线11068米、新建DN300-DN1200污水管线9782米、新建(32x6)HDPE通信管道9606米。包括新建雨污井工程、拆除工程、旧路结构恢复工程等项目。
2.3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工作全部结束及保修阶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和设备安装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招标控制价:¥827,878.24元。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2.2按《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
3.2.3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的社保记录(如为退休人员,必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4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