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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9-26 数据编号: 2954872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广东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五项工程生物除臭系统成套设备采购疑问回复(一)公告

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五项工程生物除臭系统成套设备采购疑问回复
(一)  发布日期:2022-09-26 08:43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问题:招标文件P38页:生物除臭系统成套设备业绩(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品牌的生物除臭系统成套设备在国内完成的供货业绩,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疑问一:工程项目或者系统成套设备供货(含安装)的项目周期一般比较长,市政项目验收手续较多,验收时间长过几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之前但项目竣工验收日期在2017年1月1日后的生物除臭系统成套设备的供货业绩是否可计入评分;疑问二: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污水处理提升泵站的生物除臭系统成套设备的供货业绩是否可计入评分? 答:①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或以后”,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②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污水处理提升泵站的生物除臭系统成套设备的供货业绩可计入评分。
2.问题:招标文件P80页:2#除臭系统烟囱,H=9m。与招标文件P90:尾气排放烟囱需保证足够的刚度,能抵御12级台风的侵袭,烟囱高度不低于15米且顶部排气口需安装有挡雨罩(挡雨罩直径大于 2 倍排气管直径),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二者冲突,以那个为准。从安装位置来看,应以9M高度为准,请明示。同时,文件中规定烟囱高度不低于 15 米,是否应为烟囱顶部到正负0的高度不低于15米。 答:烟囱高度系指从地面(零地面)起至排气口的垂直高度。招标文件不做调整。
3.问题:招标文件P88页:★
(4)尾气排放标准应满足国家规范及相应排放标准,最终以项目环评批复为准。此处应明确排放标准、环评批复标准,不同标准差别很大,避免验收纠纷。国家规范和相应排放标准须指明哪个规范和标准,避免产生歧义。招标文件中所指的排放是否指高空即烟囱,一般为15m。无组织排放(即厂界) 是否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答:①尾气排放标准最终以各项目环评批复为准;②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第2.2款“招标范围及要求”为准。
4.问题:招标文件P90页:投标人负责提供臭气收集管及其安装支架等附件,臭气收集管道为玻璃钢材质并要求保证足够的刚度,其臭气收集管道系统的工程量,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前需对图纸仔细审核,并应在投标时附上详细的二次设计图纸,对管道工程量进行准确计量,计入投标报价总价,工程不做增补。此处是否为笔误,详细的二次设计图纸包含那些内容,现阶段为投标阶段,若全部做详细的二次设计,招标给的时间不足以达到详细设计的时间。是否应该为中标后提供。答:此处要求投标时附上详细的二次设计图纸,仅针对臭气收集管道,对管道工程量进行准确计量,计入投标报价总价,工程不做增补。
5.问题:《招标文件-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五项工程生物除臭系统成套设备采购-9-9-发出》P48要求:如本用户需求书的技术要求和招标图纸表明的内容不一致,应以用户需求书技术要求说明为准,那么按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P81-83的描述,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除臭范围仅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处理车间、污泥调理池,不包含二期多级AO反应池及二沉池。请问: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除臭范围是否包含二期多级AO反应池及二沉池?若包含,对应的二期多级AO反应池及二沉池的密封盖板是否在本次招标供货范围内? ?答:①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第3.3.3项“除臭设备系统性能和基本参数”中臭气污染源点已明确要求“按图纸施工”;②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多级AO反应池及二沉池的上部结构洞口盖板由总承包单位(由招标人另行委托)负责供货安装。
6.问题:《招标文件-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五项工程生物除臭系统成套设备采购-9-9-发出》PP76清单及P84表格前后描述不一致,请明确东莞市东城温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2#除臭系统(风量10000m3/h)是否需配置化学洗涤塔? 答:需要。
7.问题:《招标文件-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五项工程生物除臭系统成套设备采购-9-9-发出》P77清单及P85表格前后描述不一致,请明确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的B#除臭系统(风量28000m3/h)是否需配置化学洗涤塔? 答:需要。
8.问题:《招标文件-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五项工程生物除臭系统成套设备采购-9-9-发出》P78清单及P86表格前后描述不一致,请明确东莞市塘厦白泥湖水质净化厂改造项目工程的除臭系统(风量51000m3/h)是否需配置化学洗涤塔? 答:需要。
9.问题:招标图纸《常平东-00总说明-结构-施工图20210717》对盖板形式有详细要求,请问该项目所有需除臭构筑物的池面检修口、吊装口等的盖板密封是否在本次招标供货范围内? 答: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第2.2款“招标范围及要求”为准。
10.问题:《招标文件-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五项工程生物除臭系统成套设备采购-9-9-发出》P88要求:“
(2)除臭系统设备的处理效果应符合环保要求。在正常工况及常规气象条件下,污染物气体经过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大气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同时硫化氢去除率高于85%,氨气去除率高于85%。”请问本项目除臭排放标准除了要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大气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外,是否还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的15m排气筒排放标准?对应需检测指标数量(如H2S、NH3、臭气浓度、甲烷)是否有具体的要求?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第3.5.1
(4)目“尾气排放标准应满足国家规范及相应排放标准,最终以项目环评批复为准。”11.问题:《招标文件-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五项工程生物除臭系统成套设备采购-9-9-发出》对风量调节阀及止回阀的材质无详细的要求,请明确该项目所需的风量调节阀及止回阀的材质?答:以招标图纸及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准。
12.问题:《招标文件-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五项工程生物除臭系统成套设备采购-9-9-发出》P70要求:“
(1)配套减速箱:SEW、DODGE、FLENDER、NORD或具备同等质量的品牌产品。”由于本项目除臭系统无需配减速箱,请问此项招标要求是否是笔误? 答:根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特别说明第1条相关规定:投标人应注意本《用户需求书》中对货物的性能配置、技术参数、技术要求所描述的特征或说明只是概括性的,不能理解为所需要的全部货物及系统工序的要求,投标人应按行业技术、质量和以往的设计、货物生产制造、安装、维护管理经验,合格优质的完成采购内容和包含的全部服务。
13.问题:根据《招标文件-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五项工程生物除臭系统成套设备采购-9-9-发出》P73-80清单,无明确表明除臭装置的土建形式,招标图纸显示有一部分厂区的除臭装置是底板形式,一部分厂区的除臭装置是带围水堰凸台的形式。请明确本项目的除臭装置需要做含底板形式还是带围水堰凸台的形式? 答:以招标图纸及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准。
14.问题:根据《招标文件-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五项工程生物除臭系统成套设备采购-9-9-发出》P73-74清单,无明确加药泵的材质,但P79清单明确了加药泵材质为碳钢衬氟。请问本项目所有厂区的加药泵是否均需统一采用碳钢衬氟材质?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另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特别说明第2条和第3条相关规定:用户需求书中所有列出的相关货物技术要求、品牌均不是唯一指定,仅作参考,即投标人可就货物提出替代标准,只要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满足招标人的功能要求、相当于(或优于)规定的货物品质和性能等技术参数要求,并提供满足本用户需求书要求的证明材料,则视为合格。同时,投标人可根据各制造商货物的特性做出实际的响应,投标文件对本用户需求书的响应程度包括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15.问题:
(1)《招标文件-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五项工程生物除臭系统成套设备采购-9-9-发出》P73-80清单要求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储药罐需配搅拌器,其他厂区的清单无此要求,请问储药罐是否必须都要配置搅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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