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马尔康市党坝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公告
招标公告
马尔康市党坝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马尔康市党坝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马尔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马尔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马尔康市党坝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马尔发改行审〔2022〕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马尔康市党坝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浙江援建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马尔康市党坝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 党坝乡新集镇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4134.91平方米,采用一体化垃圾热解气化焚烧技术,新建垃圾焚烧处理站一座。其中新建主厂房面积705.99平方米;新建综合泵房一处及厂区配套办公设施共479.45平方米。新建厂内道路、地面硬化2186.59平方米和绿化设施1017.33平方米,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处理生活垃圾9t/d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或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6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注册地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必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2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市政工程类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能力。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设计适用)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