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阳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高阳县孝义河应急导排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高阳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高阳县孝义河应急导排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高阳县孝义河应急导排工程)监理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审字【2022】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阳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阳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高阳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高阳县孝义河应急导排工程)监理2.1.2建设地点:保定市高阳县蒲口镇南马村2.1.3项目规模:新建倒排工程、蓄水区调控工程、水质监测和处理工程。新建导排工程包括:新建南马枢纽(含新建南马栏河闸1座。新建南马排水泵站1座、新建南马穿堤闸1座)和改建十字排渠穿堤闸1座。蓄水区调控工程包括:新建四门堤截渗沟节制闸1座、新建南马排干渠节制闸1座、改建军民扬水站灌出闸1座、维修军民扬水站排出闸1座、新建南马村北坑塘进水闸和南马村东坑塘进水闸。水质监测和处理工程包括:流量、水位、水质监测断面及控制系统4套,一体化水质处理设施4套。
2.1.4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期结束止。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若投标人为注册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在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配备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专业要求为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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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