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新区10万吨中水回用剩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高新区10万吨中水回用剩余工程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高新区10万吨中水回用剩余工程施工/ 标段已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规划管理局(原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生产监管局)以成高经审【2018】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规划管理局(原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生产监管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高经审【2018】4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高新区南部园区;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规模:本工程包含DN500进水管、DN900出水管及4号湿地,未包含涉铁工程;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国家投资-政府投资;
2.6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高新区10万吨中水回用剩余工程施工(招标人指定的施工范围内的工程的施工,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