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XXGC-2022-364霍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高岭村汪家冲村季节性缺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发包公告
一、发包编号:XXGC-2022-364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高岭村汪家冲村季节性缺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霍山县佛子岭镇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霍山县水务局、安徽大别山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霍山县佛子岭镇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 】服务类 【 】货物类
七、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 【 】随机摇号 【 】直接发包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本项目位于霍山县佛子岭镇,主要工程内容有:输水管道、配水管网、蓄水池、电气设备、净水工程等。总造价约274.99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十、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十一、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承包人资质要求:须为独立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需提供项目经理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和无重大安全事故。
3、项目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承包人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承包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承包公司公章(例:7月19日发包,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发包要求的,其承包资格无效。
4、投标人在投标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投标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项目中确认为中标候选人。
5、承包人诚信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及项目班子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承包人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是在编公务员和未经在编单位批准离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备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是同一人)。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①近1年内(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②近1年内(截止至开标之日)因串通投标、转 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有效期内的;
④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有效期内的。
十二、发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等。
十三、包号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9月26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