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YGJ-[2022]-0908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白山市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已由白山市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山发改审批字〔2022〕20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白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该项目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山市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
2.2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含既有排水管线设施检测对污水管道进行清淤维护,新增设污水监测点等内容,CCTV+清淤管线长度112.624公里,淤泥总量约 12527.74立方米;CCTV+潜望镜现状检测 113.901 公里;新建流量计、液位仪共计 30 处。
2.3建设地点:白山市区(东至东平路,西至喜丰路,南至南平街,北至长白山大街);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其将承担本项目全部施工图设计、竣工图、检测、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等工作;
2.5计划工期:2022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共 731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单资质投标: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外省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上一年度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认可最高等级,企业所在省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进行信用综合评价的,主管部门出具未进行信用综合评价的文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外省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上一年度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认可最高等级,企业所在省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进行信用综合评价的,主管部门出具未进行信用综合评价的文书);
(2)联合体资质投标:
①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