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传染病医院(延边胸科医院)消毒类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延边传染病医院(延边胸科医院)消毒类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延边传染病医院(延边胸科医院)消毒类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延吉市人民路1977-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zkgsf(zb)-20222485
项目名称:延边传染病医院(延边胸科医院)消毒类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2.15万元
数 量:1批
采购需求:延边传染病医院(延边胸科医院)消毒类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所报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2
(一)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