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清江水系连通生态修复工程(二期)及高铁新城水源保障工程PPP项目第1次资审变更澄清与修改公告
宜昌市清江水系连通生态修复工程(二期)及
高铁新城水源保障工程PPP项目
第1次资审变更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申请人:
关于宜昌市清江水系连通生态修复工程(二期)及高铁新城水源保障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如下:
一、澄清说明
1.P49联合体协议书(样表)格式:第4条“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改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在项目公司中各自所承担的股权比例”
具体详见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样表)
2.P52表5-1近3年财务状况表(样表)格式:
原内容:本表后应附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
更正为:本表后应附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关键页的原件扫描件。
具体详见附件:近3年财务状况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