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大港头镇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强基增效双提标”建设改造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大港头镇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强基增效双提标”建设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2022] 号
1.招标条件
大港头镇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强基增效双提标”建设改造项目 已由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莲发改审批【2022】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建设资金来 自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业主为 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为浙江丽水莲都紫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施工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大港头镇4 个行政村共10个自然村,建设内容包括管网铺设、检查井、过滤池、取样井、酒糟水收集池、调节池、消毒渠、管件安装、成品微动力终端、土建泵站、人工湿地、路面破除修复、绿化工程等内容。工程总概算投资额为 1048.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898.32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2.3暂估工程费用: 约898.32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2.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