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沙坑涌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告
沙坑涌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沙坑涌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2-16031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9月27日 0时0分~2022年10月17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8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1194.025278 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
(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不少于1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资料。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主办方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资质等级按类别就低计算,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