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长子项目群
自购物资(污水处理设备成套系统)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2G-ZZGC-WZ-2022-17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长治市政府2021年投资计划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长子项目群。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污水处理设备成套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设物〔2020〕24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长子项目群包含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长子县鲍店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总承包EPC(设计、设备、施工)工程项目经理部、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长子县慈林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长子县色头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等项目经理部,本次招标物资由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长子项目群集中采购,分项目签订合同。
长子县鲍店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总承包EPC(设计、设备、施工)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60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及8.4公里管网及配套设施。合同工期12个月。
长子县慈林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规模50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及22.12公里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合同工期6个月。
长子县色头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主要建设规模为40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7.4公里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合同工期6个月。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四: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污水处理设备成套系统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经营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书、开户行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的授权函或采购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
3.1.2生产能力要求:提供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月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需提供2020-2021年连续2年的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1年类似工程项目环境排污相关部门的验收报告和第三方出具的出水指标检测报告各1份;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2年内(2020-2021年)同类招标物资在类似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投标厂家提供成立之日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人,不能是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合作警示名录中的禁用单位,附至少 1 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购买联系人邮箱,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发送一份word版本的投标申请表、开票信息)。标书购买
联系人:邓钰婵(010-68631870 邮箱:
crccwz@163.com)。4.2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电汇,每包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个人汇款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政达路支行
账 号:0200 0144 1920 0023 987
4.3因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标,投标人在完成线下报名后,需在10月13日前进行线上注册、认证和线上报名、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线上开标;线上报名等操作通过国信e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e-bidding.org/)进行,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国信e采平台客服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8日上午11:30,地点为国信e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