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网上电子招标)龙津溪水环境提升(一期)工程(岩溪标段)公告
龙津溪水环境提升(一期)工程(岩溪标段)(项目名称)龙津溪水环境提升(一期)工程(岩溪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龙津溪水环境提升(一期)工程(岩溪标段)(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长泰区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漳泰水利审〔2022﹞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长泰区锦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区财政拨款及业主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漳州市长泰区锦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津溪水环境提升(一期)工程(岩溪标段)(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长泰区岩溪镇;
2.2 工程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上蔡溪(含龙美溪支流)河道清淤长度为2.760km,新建橡胶坝1座,坝址位于岩溪龙津溪奎山大桥下游约1.0km,其主要建筑物有拦河坝、泵房(立式混流泵500HLZ-8 单机75KW3台、低压开关柜(屏)、配电箱、柴油发电机组、启闭机组等机电设备)、冲沙闸和进场道路。正常挡水位为28.00m,橡胶坝袋长130m,坝高3.8m,坝顶高程28.10m,为充水坝袋,两跨布置,单跨净宽65.0m。拦河坝主要由上游防冲槽、上游护坦、坝体段、出口消力池、海漫及下游防冲槽等建筑物组成。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预算审核价25775129.77元(含暂列金111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25775130元(含暂列金111万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和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工程师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29万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K值取值区间为K=8%(含)~12%(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