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鸡泽县东南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自荐路给水管道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东南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自荐路给水管道(项目名称)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鸡泽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鸡泽县东南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鸡审批字[2021]1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建设自荐路(诗经路-风雅大街)雨污水管道,规划路线全长910米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投标;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