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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9-27 数据编号: 2963292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四川广元剑阁县普安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项目监理标段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剑阁县普安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普安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剑发改发[2021]1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2021]15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剑阁县普安镇;
  2.2项目规模: 对普安污水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规模10000m3/d,采用A2/O工艺,对现有部分老旧电气机械设备进行更新或改造,使建成后普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20000m3/d,满足普安镇污水处理需求;
2.3监理服务期:240日历天(项目开工至完工+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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