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丁栅集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新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补充文件(2)公告
丁栅集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新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补充文件
(2)
各投标人:
1.根据疫情防护需要,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的相应内容均取消。招标人委托嘉善县公证处做好开标、开启投标文件现场、评标等全过程现场监督工作,全程监控并录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2.投标人可以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之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装袋后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送达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乔克国贸中心2-1407室,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收件人:徐坤梅,
联系电话:0573-84020980),也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直接送达至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六室(嘉善县环北西路261-263号(电信大楼西侧)),投标人送达并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不得在交易中心逗留。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寄件或送达前务必请提前联系,以便妥善安排人员办好交接签收手续,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延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如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随投标文件一起还须提供银行保函电子打印件三份。
4.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单独附a4纸上提供受托人相关信息且要求内容清晰(不需密封),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