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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9-28 数据编号: 2966746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浙江丽水龙泉市八都溪流域八都镇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龙泉市八都溪流域八都镇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
变更公告
(一)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序号为龙建招2022-69c6号龙泉市八都溪流域八都镇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11页3.4.1投标保证金编列内容修改为:
□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r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电子保险保单]、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保证金交纳事项:
1.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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