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LXZB202209200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溪镇叶家垟河道清淤工程 已由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110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清淤工程,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60 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 2.2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中未注明专业的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电子凭证或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②应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浙江省内注册企业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乡镇及建设平台-交易公告栏(网址: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投标人提疑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9日14时30分,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文体中心(公园南路与环城南路交叉口,嘉禾中学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2年9月30 日下午17时00分之前。 5.4 答疑时间:2022年10月8日下午17时00分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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