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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9-28 数据编号: 296721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龙岩龙背山公园一期环境整治工程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背山公园一期环境整治工程已由龙岩市人民政府文件以龙政综【2022】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市级财政统筹,招标人为福建省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龙岩城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岩主城区西北部,北城街道与龙门镇的交界处;
2.2. 工程建设规模:东至石埠村,南至红梅小区,西(北)至罗龙西路,规划面积约60公顷,本次先行对现状步道、周边生态环境及部分公园设施进行完善,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东至石埠村,南至红梅小区,西(北)至罗龙西路,规划面积约60公顷,本次先行对现状步道、周边生态环境及部分公园设施进行完善,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500万元<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004703元(其中:暂列金额:701465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 / ;甲供材料费:/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及《龙岩市城市绿化导则(试行)》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施工等相应范围)。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社会化评审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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