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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9-28 数据编号: 296911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吉林省辽源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2次招标)

吉林省辽源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2次招标)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吉林省辽源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6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吉林省辽源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2次招标)。
2.采购计划编号:X[20220801 ]-2203号。
3.采购预算:一标段2570000元。
4.标段划分:一标段: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
5.采购内容:
一标段:臭氧监测仪3台、一氧化碳监测仪3台、恒温恒湿系统(带天平可自动称量)1台、超纯水器1台、自动液液萃取仪2台、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实验室)1台等(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供货地点:吉林省辽源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7.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4).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9日08时30分起至2022年10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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