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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9-29 数据编号: 296987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天津市东丽区土地整理中心用地(东丽储字2020-2号地块)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土地整理中心用地(东丽储字2020-2号地块)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YGP-2022-ZC-0841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土地整理中心用地(东丽储字2020-2号地块)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2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天津市东丽区土地整理中心用地(东丽储字2020-2号地块)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本项目共分三包,其中:第一包:核定用地范围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第二包:核定用地范围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第三包:核定用地范围内水资源论证服务。本项目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手续为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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