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永登县兴永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项目公告
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D03-12620000224333349J-20220928-040268-6
甘肃世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永登县兴永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SXZB2022-007
二、招标内容:
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项目: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计划书;承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审核所采购主要材料的规格、品种、型号,是否与设计一致;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工程全部竣工交付使用后,出具完整结算审核报告。配合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以及对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
三、项目预算:545万元(不含审核减额追加收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含副高)技术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技术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
2.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成员须具有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项目机构所有组成人员要求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5、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