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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9-29 数据编号: 297402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宁波象山县鹤浦镇船舶基地污水管网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2GC06175
1.招标条件
象山县鹤浦镇船舶基地污水管网整治工程  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2203-330225-04-01-36151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海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象山县海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象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507.59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445.68 万元,建设规模:污水管道2811米(其中DN160PE100实壁管约403m,DN315PE100实壁管约6m;DN300HDPE中空缠绕管约2245m;dn150钢管长度约81m,dn300钢管长度约76m,新建800×800预制砼检查井84座,新建2000×1500压力释放井2座,φ1400阀门井2座,DN1200一体化泵站2座)及路面修复等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建设地点:象山县鹤浦镇     。
2.2招标范围: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信息表(项目代码2203-330225-04-01-361518)范围内的污水管网改造、路面修复等其他配套附属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382.4857万元   。
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
2.4质量要求: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的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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