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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9-30 数据编号: 297674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浙江嘉兴平湖市区东线污水主管工程永兴路(新华北路-稼书路)工程施工III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平湖市区东线污水主管工程永兴路(新华北路-稼书路)工程施工iii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区东线污水主管工程永兴路(新华北路-稼书路)工程;全省统一赋码:2018-330482-78-01-099163-000;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经开投【2016】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平湖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iii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工程位于永兴路(新华北路-稼书路)。
2.2 建设规模:平湖市区东线污水主管工程永兴路(新华北路—稼书路)工程施工Ⅲ标段,包括d1350承插式Ⅱ钢筋混凝土管(开挖)572米,d1350承插式Ⅱ钢筋混凝土管(方包)68米,de450pe100实壁管(拖拉管)147米,d1350“f”钢筋混凝土管Ⅲ级(顶管)230米,1100*1100检查井2座,1100*1750检查井8座,沉井2座,道路、绿化修复等。
2.3 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平湖市区东线污水主管工程永兴路(新华北路-稼书路)工程施工iii标段施工图所有范围内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内容(含工程质保期间的技术指导及保修整改现场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按实际施工期)并适当延长和提前介入不少于90日历天。
2.5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14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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