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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9-30 数据编号: 297804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宿迁市宿豫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增设污泥储罐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增设污泥储罐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JSJY1110002008028001001
宿迁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增设污泥储罐安装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增设污泥储罐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迁市宿豫区;
1.2 工程规模:造价约148.53万;
1.3 工  期:5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日满一年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日满三年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增设污泥储罐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机电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2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4.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其他条件:
4.6.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6.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2.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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