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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9-30 数据编号: 297837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枝江市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治理项目公告

枝江市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治理项目已由枝发改审批[2021]16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镇及以下“千吨万人”规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共3个):安福寺镇胡家畈水库水源地、安福寺镇火山口水库水源地、七星台镇水源泉水厂水源地。
2、建设规模及内容: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项目建设工期:9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438.00万元。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5.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5.2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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