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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9-30 数据编号: 2978586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浙江慈溪市水务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度钢管招标项目补充文件

(编号:QT22090)慈溪市水务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度钢管招标项目
招标补充文件
(一)
各投标申请人:
本补充文件
(一)是对各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所作的答复及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澄清和补充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
(一)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补充文件
(一)为准。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2交货地点
原为:甲方指定的仓储地点或工地现场存放点,存放点由甲方指定。乙方负责交货地点的卸货和现场存放点的就位及整齐堆放。乙方根据投标承诺在慈溪城区范围内设置仓库,仓库内备货根据甲方要求的规格材料配足不少于招标数量的30%,并配备技术员、发货员不少于各一名,合同期结束后多余库存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置。
修改为:甲方指定的仓储地点或工地现场存放点,存放点由甲方指定。乙方负责交货地点的卸货和现场存放点的就位及整齐堆放。乙方根据投标承诺在慈溪境内设置仓库,仓库内备货根据甲方要求的规格材料配足不少于招标数量的30%,并配备技术员、发货员不少于各一名,合同期结束后多余库存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招标货物名称、规格、最高限价清单:注:1)
原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考察所有投标人响应情况,如发现与投标响应不符的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合同签订后10天内,中标人根据投标承诺在慈溪城区范围内设置仓库,仓库内备货根据招标人要求的规格材料配足不少于招标数量的30%,并配备技术员、发货员不少于各一名,合同期结束后多余库存材料由中标人自行处置。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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