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市塘下污水处理厂工程地质勘探项目交易公告
瑞安市塘下污水处理厂工程地质勘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瑞安市塘下污水处理厂工程地质勘探已由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瑞发改投[2022]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瑞安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0.00万元,自筹资金89万元,招标人为瑞安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位于瑞安市国际汽摩配产业基地(东区)万亩千亿产业新城内,位于前池路、纵一路、中塘西路、振兴路组成地块北侧,占地面积为约90亩;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新建半地下污水处理厂一座,土建建设规模15万m3/d,近期设备按10万m3/d规模进行配置,并敷设进水管道DN2000,约2.2km,近期敷设尾水管DN1600-1000,约5.2km,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中塘河,改善中塘河水质。本次勘察范围包括瑞安市塘下污水处理厂工程(含上盖产业园)及配套进出厂管网地基基础、土质基坑、地质构造、岩土类型、管道勘探孔等(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工作等相关服务;
2.4 合同暂估价:约89万元;
2.5 勘察服务期要求:①中标公示日起35日历天内,提供配套管网工程地质勘察相关成果报告;②中标公示日起60日历天内,提供厂区工程地质勘察相关成果报告。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标准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4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个人在本单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参保明细(须含养老保险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由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