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醉美泾川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泾县榔桥镇205国道集镇段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醉美泾川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泾县榔桥镇205国道集镇段综合整治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醉美泾川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泾县榔桥镇205国道集镇段综合整治项目
2.2项目编号:jx-gc-gk-2022124
2.3批文名称及文号:关于泾县榔桥镇205国道集镇段综合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审批﹝2021﹞198号
2.4资金来源:融资和企业自筹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本工程为醉美泾川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泾县榔桥镇205国道集镇段综合整治项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及停车位工程(普通沥青道路约7846.22m2,彩色沥青道路约3778.78m2、排水边沟等);景观工程(1.5m园路约1106.94m2、2.1m园路约325.8m2、硬质铺装约8859.11m2、休憩平台、景观墙、非机动车停车位、树池等);安装工程(市政路灯照明、市政电力管网、景观照明、消防管网、国道沿线下火迁改);园林绿化工程;连廊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项目性质:工程施工
2.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建设地点:泾县榔桥镇205国道集镇段
2.10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估算价):叁仟叁佰零陆万零叁佰壹拾肆元捌角贰分(¥:33060314.82元),其中暂列金300万元
2.11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号)为准):
3.5.1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3.5.2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5.3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