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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9-30 数据编号: 298052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崇义县聂都乡沉井-聂都-河口河段防洪工程公告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崇义县聂都乡沉井-聂都-河口河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崇义县聂都乡沉井-聂都-河口河段防洪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崇义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崇义县聂都乡。
2.2项目投资: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400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河道治理内容主要为河道清淤疏浚、河岸固脚护岸、新建防洪墙及涉河建筑物整治等组成。(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范围: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崇义县聂都乡沉井-聂都-河口河段防洪工程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聂都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河岸固脚护岸、新建防洪墙及涉河建筑物整治等组成,具体详见设计报告及图纸。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计划工期:12个月(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www.jxsggzy.cn )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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