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2-FW217-ZFCG217
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65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包括对污水处理厂生产处理工艺中所产生的污泥进行处置。(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50万元
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380元/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
备注:1.上述数量为预估的污泥处置量,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考虑并包含因数量变化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等相关费用(不含运输费)。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的服务期满后,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可协议续签合同(甲方也有权重新组织采购),但最多续签两次,每次一周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污泥处置须符合《金华市清废行动实施方案》(金政办发[2019]17号)中“危险废物不出市、固体废物不出县”的原则;
(2)投标人已取得污泥处理处置(或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环评的合法手续;
(3)污泥处置设施已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4)投标人已取得项目排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