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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9-30 数据编号: 298141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一期)EPC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一期)EPC工程 已由 祁门县改革和发展委员会  以 祁发改投资(2022)2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祁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祁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一期)EPC工程 
2.2项目编号: HJQGC2022G071  
2.3建设地点: 祁门县经济开发区域内 
2.4建设规模: 为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满足今后发展需求,利用现有提升水池、调节池、SBR池、中间水池、MBR池改造,新增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能力由2000t/d扩容提升至3000t/d,工程清单控制价约390.00万元(含10万元设计费) 
2.5计划工期: 67日历天。其中施工图纸提交时间:7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初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   一个  
2.8质量标准:  合格
2.9招标控制价: 3900430.22元(其中设计费100000.00元)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否
2.11项目性质:  EPC类  
2.12其他: 出水指标达到初步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①施工资质:具有住建部门行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施工三级及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②设计资质: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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