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已进行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备案证号:2109-420505-04-01-839006),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宜昌建投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宜昌市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土建施工
2、建设地点:猇亭区磨盘溪村孙家湾餐厨处理厂旁
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31亩,本项目处理规模为200t/d,处理对象主要为厨余垃圾。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处理车间、污水综合池、初期雨水池、厌氧罐基础、进、出水罐基础、冷却系统基础、气柜基础、沼气净化基础、火炬基础、除臭系统基础、室外油脂储罐基础、门卫地泵房基础、地磅基础、管架基础及室外道路、管网等。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2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