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XXGC-2022-370但家庙镇胡大桥村河道山塘整治工程公告
一、发包编号:XXGC-2022-370
二、项目名称:但家庙镇胡大桥村河道山塘整治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但家庙镇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霍山县但家庙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霍山县但家庙镇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 】服务类 【 】货物类
七、发包方式:【 】竞争性谈判 【 】询价 【√】随机摇号 【 】直接发包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
1、工程概况:但家庙胡大桥村河道山塘整治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人行桥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等。总造价约66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发包算价与发包价
预算价为:陆拾伍万陆仟玖佰肆拾肆元陆角叁分(¥656944.63元)
发包价为:陆拾万肆仟叁佰捌拾玖元零角陆分(¥604389.06元)
九、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十、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十一、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发包人研究决定,参与本项目随机摇号的承包人应是霍山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诚信企业登记名单中(市政公用工程类)内的所有企业自愿参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无在建工程(承包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附后)和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在当天有多个项目包同时发包的情况下,同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最多只允许承包一个项目或一个包,即当天第一个成交的项目或包。
4、承包人诚信要求: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人名单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摇号。具体认定标准以从“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网站查询为准。发包公示后有相关异议或投诉的,处理异议或投诉时以“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网站查询、招标人或投诉处理机关的核实结果为依据。
5、承包人在承包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承包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县承包项目中确认为成交候选人。
6、承包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是在编公务员和未经在编单位批准离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项目经理(建造师)及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承包人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承包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承包公司公章(例:7月19日发包,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发包要求的,其承包资格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