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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0-1 数据编号: 2982475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重庆南川区2022年水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南川区2022年水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
答疑文件
(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南川区2022年水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的招标文件质疑作出以下答疑、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一、质疑、答疑部分
质疑一:现在的项目工期时间都较长,以中标时间为准造成业绩可用范围大幅度缩小,存在故意设置障碍的行为,排除潜在投标人的可能,应该将业绩要求时间更改为以竣工时间为准才合理。
答复:本项目业绩要求是投标截止日前3年,因办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土地整治项目的竣工(完工)手续较为繁琐,为了让更多的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故业绩时间以中标时间为准。
质疑二:
1、”已参加了《重庆市南川区2022年度峰岩乡、南城街道、南平镇、冷水关镇、三泉镇、石墙镇等6个乡镇(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9标段)的投标单位,则不能参加本次(1-5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无效;2、每家投标单位只可参加本次(1-5标段)其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同时参与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投标的,其投标文件无效。)”请问这条要求符合招投标那条规定?公管局发布的模板没考虑国这个情况?为什么不在示范模板中提示。如果没有可以这样设置的依据,为什么排斥我单位满足条件和实力的情况下,参与项目投标?不要说什么项目紧急或者怕投标单位没有实力,紧急早干嘛去了?怕投标单位不得行,那是投标单位自身考虑的问题,不是你们决定的事情。请提供条款设置的合法依据。
答复1:本项目涉及的点多面广且距离较远,因考虑到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和服务,招标人按照项目地理特征,以规模适度,并满足经济合理性的要求,进行了标段划分;招标人按本招标项目的特点,为能有效把握施工进度、质量,确保项目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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