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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0-1 数据编号: 298259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于都县梅江流域及支流、水系联通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公告


于都县梅江流域及支流、水系联通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都县梅江流域及支流、水系联通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招标人为于都振堃建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 项目名称:于都县梅江流域及支流、水系联通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于都县
2.3 项目概况及资金情况:
于都县梅江流域及支流、水系联通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包括于都县梅江流域及支流综合整治项目、于都县水系联通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两个项目。项目总投资44000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含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勘察设计费)约33135.21万元。其中:
①于都县梅江流域及支流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梅江流域及支流整治 15.8 公里,包括新建防洪堤 7.5 公里,加固堤长2公里,自排闸1座,清淤疏浚22.5万立方米,改造渠道35公里,新建渠道10.5公里。项目总投资29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813.99万元。
②于都县水系联通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共涉及于都县里仁河、大坝河、万田河、银坑河、仁凤河、围脑河、仙下河、禾丰河、上坪水、长龙河、洛口河、靖石河、龙口河、宽田河、小密河、水头河、东溪河等河流,治理河道总长30.6公里。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撇洪沟21.5公里,水系连通通道6.5公里, 河道清淤110.4万立方米,岸坡整治36.7公里,灌溉沟渠整治 107.1公里。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44.14万元,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以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复确认的实施内容为准。
招标范围:于都县梅江流域及支流、水系联通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其中:
1、勘察、设计部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该项目建设用地基础地质进行勘察和提交合格且满足设计施工要求的勘察报告。后续设计包括包含但不局限于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采购部分:根据项目设计要求进行采购(如:管网等)。
3、施工部分: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合同约定内工作等。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要求:按国家强制性条文和规范并参照江西省相关规定进行勘察;
(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3)、采购质量要求: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4)、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
(1)、勘察设计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成果满足工程建设需求,具体工期按业主单位要求完成。
(2)、施工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约20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要求,如一个单位不能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要求,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但联合体不得超过2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且联合体双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任一单位,只能参加一次工程设计、施工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1人的两个投标人,视为同1个投标人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双方)。
3.3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方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则投标设计单位提供)。
施工方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则投标施工单位提供)(提供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上传)。
3.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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