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工业园区排水管网工程(一期)(监理)-变更公告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工业园区排水管网工程(一期)(监理)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E3501050102100243002
各投标人: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工业园区排水管网工程(一期)(监理)(招标项目编号:E3501050102100243002)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补充及修改如下:
问:
1、本项目要求配备监理部人员5人,太多了吧,按2018.11.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含)~10000万元,配备4人即可,建议安全监理员、合同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可由项目监理部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兼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件“已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须再按项目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可同时参加多个不同专业资质的项目单项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项目投标”。“ 《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3、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5.3“
(3)…若因施工工期调整、延期导致监理服务期延误的,不再支付延期监理费…”、9.2.6专用合同条款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