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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0-1 数据编号: 298363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嘉兴石井村10组、11组拆迁区块池塘清淤、回土工程公告


石井村10组、11组拆迁区块池塘清淤、回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井村10组、11组拆迁区块池塘清淤、回土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钱塘新农村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周王庙镇;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石井村10组、11组拆迁区块池塘清淤、回土工程位于海宁市周王庙镇石井村,石井村10组、11组拆迁区块池塘清淤约16亩,回土约13000m3。(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40万元;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本项目根据《嘉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修订)》(嘉建(嘉建(2018)10号)文件规定,类别为(市政工程c三类项目)。
2.7其他说明:
(1)本项目因特殊性原因,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擅自停工;
(2)本项目如投标人出现恶意竞价的,其投标报价被认定为严重偏离市场价的;
如投标人出现上述2种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力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并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在周王庙范围内承接业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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