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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0-1 数据编号: 2983693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福建莆田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药剂(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答疑纪要(第1次)

莆田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药剂(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
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至2021年12月24日,收到莆田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药剂(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疑问,现就疑问统一答复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42页10;中标人或者中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运输危险品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明,并保证每台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具有运输危险品的许可证明。
事实依据:依据GB/T22627-2014国家执行标准内明确规定聚合氯化铝为非危化品。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中标人或者中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运输危险品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明,并保证每台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具有运输危险品的许可证明。”
 
疑问2: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细则3.4.4.1.2合同包二,第60页技术部分评分5.根据投标人所投聚合氯化铝的技术参数指标(密度≥1.12)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投标时须提供经国家CMA认可的第三方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满分3分)
事实依据:依据GB/T22627-2014国家执行标准的检测项目里面没有检测密度项目,只有GB15892-2009国家执行标准里面有该密度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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