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环境施工期监理服务项目公告
询价函 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拟实施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施工期环境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密封报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一)项目范围
1.项目名称: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环境施工期监理服务项目
2.投资概算:工程概算总投资约2.25亿。
3.建设规模:
线路部分:管线起点为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终点为已建黄阁门站,管径dn700,设计压力9.2mpa,线路总长度8.1公里;在位于黄阁大道转向莲溪大道设置珠电二期预留阀井,并新建去分输阀井dn700管线,设计压力9.2mpa,管线长度120m。管道采用三层pe结构防腐层,外加电流阴极保护。
场站部分:①新建小虎岛首站:新建加臭装置,气动切断阀以及配套出站管线。出站管道规格为dn700,设计压力9.2mpa;②黄阁门站扩容改造:拆除门站东南侧原有lng气化站生产区,新建dn700进出站管线、进站截断阀、过滤、计量、换热、调压、加臭及配套辅助设施,改造站内原有工艺装置区。站内预留与市域9.2mpa管网互联互通的接驳口及与大鹏9.2mpa管道互联互通的接驳口。在管道的黄阁大道与莲溪大道交界处设置一个dn700的埋地阀门,为珠江lng电厂二期供气预留接口。
4..项目地址:广州市南沙区。
项目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的通知》(粤环[2012]77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等要求。对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全线设计长度8.1公里项目进行整体施工期环境监理服务工作。
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二、服务要求及标准
1.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评报告表的要求,对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项目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和监测工作;
2.按照环评报告表的要求编制环境监理和监测方案;
3.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有关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具体要求,对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理;记录工程施工环境影响情况,环境保护措施的效果,环境保护工作建设情况;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有关环境保护措施和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4.竣工阶段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资料,提出环境监理意见,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5.依据项目建设进度,按单项措施编制环境监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