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罗源县溪尾溪上游污水收集及河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罗源县溪尾溪上游污水收集及河道治理工程 已由 罗源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以 【2022】12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红毛里片、南洋片区、护城河片区、中溪片区、溪尾溪片区下游区污水进行收集并设置污水接收井,对沿线污水排放口进行接驳,最终接入南溪污水干管,同时对现状河道及涵洞进行治理,主要污水管道长度合计约2.2公里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红毛里片、南洋片区、护城河片区、中溪片区、溪尾溪片区下游区污水进行收集并设置污水接收井,对沿线污水排放口进行接驳,最终接入南溪污水干管,同时对现状河道及涵洞进行治理,主要污水管道长度合计约2.2公里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工程费用按实结算, 最终以县审计中心预算审定价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2500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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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98000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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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